我院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宪法卫士”专题教育(第14周周前教育)

作者: 时间:2023-12-03 点击数:

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学生法治意识,12月3日下午,我院辅导员分年级开展“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宪法卫生”专题教育,我院全体本科生参加。

会上,辅导员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和特征、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确定、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这三个方面开展专题教育。之所以确定12月4日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本次专题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有利于学生们深入了解宪法、尊重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宪法卫士,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张琪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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