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 时间:2019-05-05 点击数: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代码:14367),承担国家统招任务,面向全国招生,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资格。学院由重庆港鑫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行业全国百强企业)创办,依托建筑及装饰行业优势,专注培养既有艺术素养又有工程技术素养的高端技能人才。现有艺术设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经济与管理学院、视觉媒体与造型学院、服装与表演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五年一贯制大专部等7个教学单位,现有24个专业,已形成“艺术设计类”、“建筑工程类”和“视觉传媒类”三大特色专业群。学院位于重庆市铜梁区学府大道,占地500余亩,校园环境优美,建筑设计独特,艺术氛围浓郁,功能完备,是学生学习成长的良好环境。

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被誉为“中国的包豪斯设计学院”,其独特的人文氛围被专家赞许为一所“有温度、有情感”的高校。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办学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高中语文教师2名、高中英语教师2名、计算机教师2名、高校辅导员4-6名

三、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良好,作风正派;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三)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通过网络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即现场考核时需提供的材料)。以上资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提交,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学校人事部门邮箱(1628160695@qq.com)。

2.联系方式:人事处:陈老师023-45660160;谭老师023-45660161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能力等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

现场考核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务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学术成果等(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暂不能提供者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成绩证明单),验原收复。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为讲课和面试相结合。

讲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主要通过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讲课和面试两个环节,分值各为100分。总成绩=讲课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学院不予录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务会审定。

(五)公示

考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应聘岗位及拟聘岗位等。

五、合同方式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薪酬待遇按由学校按相关规定统一发放,并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录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

六、纪律要求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及其各个环节,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以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应聘人员也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艺术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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