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重庆三峡学院学籍管理办法(本科)》(2017版)、《重庆三峡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2017版)文件精神,学生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自入学之日起六年内可申请参加换证考试,换证考试成绩合格并达到学位补授条件可申请补授学位;毕业时未获得学位证书,自入学之日起六年内通过参加后续相关课程考核合格并达到授位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位。现将2018年10月换证考试及学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2017、2018届未获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学生。
二、申请考试类别
因一门(或多门)课程考试不合格则申请该门(或多门)课程的考试;
因平均学分绩点未达到要求,可申请选择一门(或多门)专业课程进行考试。
三、报名程序
1.考生于2018年9月30日之前填写《重庆三峡学院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申请表》(附件1),并附上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信网下载的蓝色背景照片多张(比考试门数多1张)。如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材料以外,尚需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学生将材料先交二级学院审核,学院领导签字,并由教学秘书将学生预缴费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283498477@qq.com(按每学分60元的标准)。
暂定于2018年10月8日至10日自行通过建设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ATM机、柜台)自助缴费。逾期未缴费,网上报名数据失效。11日向各学院返回缴费名单进行核对,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将视为放弃本次考试(若交费时间有变动,教务处将会在网上提前告知)。
2.2018年10月12日前(星期五),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将学生报名材料、本单位《换证考试报名统计表》(附件2)(含电子版)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办理复审。
四、考试时间
报名考生于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2018年10月23日(星期二),学生按准考证要求并带上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学生成绩查询
学生参加考试2周后,可在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处查询成绩。
六、学位申报安排
换证考试课程合格的学生如达到授位条件,或者等级成绩合格达到补授条件者,学生先到二级学院申报学位,填写学位申报表(一式两份),完善相关手续后,再到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进行学位资格复审。经复审达到学位补授条件,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同意,方可授予学位,发放学位证书。
七、证书领取时间安排
领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2018年11月22日(星期四)以后。
八、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办事流程完成相关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个参考的学生并协调教务处做好此次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如有疑问,请咨询二级学院教学秘书或教务处学籍办公室张老师,联系方式:58106158。
重庆三峡学院教务处
2018年9月14日
附件1:
《重庆三峡学院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位证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 |
原学院
| | 原学号
| | 原专业、层次
| |
结业证(或毕业证)编号
| | 毕业
时间
| | 联系电话
| |
陈述理由
| 本人签名:
| |
申请考试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成绩
| 申请考试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成绩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级学院意见
| 1、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2、是否同意组织考试?
二级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籍办审查意见
| 1、考试形式、过程是否符合要求?
2、考试成绩是否有效?
审查人签字: (公章)年 月 日
| 教务处审查结论
|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换发毕业证书编号
| | 办理日期
| 年 月 日
| |
领取人签字
| | 领取时间
|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二级学院处理意见”栏以上(除考试成绩)应当由学生如实填写,该栏以下则相关部门审核后如实填写,考试成绩待考试成绩出来后由教务处老师填写。
附件二:
换证考试报名统计表
二级学院(盖章):
学院
| 姓名
| 学号
| 层 次
| 身份证号
| 专 业
| 结业证书号
| 考试
课程
| 课程
学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