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工学院学生党支部组织学习《党章》

作者: 时间:2019-09-13 点击数:

为了深刻学习《党章》的内容,增强支部同志的理论知识,2019年9月12日,第一党小组同志在慎思楼4栋415学习了《党章》的第五章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条讲到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第三十一条讲到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学习完付乐同学发言说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作为一名党员,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应该敢为人先,深刻理解《党章》的内容,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党支部

201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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